掌控「時間」就能掌控「談判」

 

俗話說「時間就是金錢」。時間很貴重。時間本身就有它的價值。

那麼,為什麼談判要用到這麼寶貴的時間?

因為我們都希望談判能夠成功。如果一開始就不希望談判成功,或是談判成功也沒什麼用處的話,就不需要浪費時間。換句話說,談判是一種投資。人們越是投資就越會審視,越想要求回報。如此說來,在交易方面的交涉時間拖得越長,就越希望交涉成功,不是嗎?

 

一九九二到一九九四年間,我住在美國德州達拉斯,在南方衛理公會大學(Southern Methodist University, SMU)的法學院留學。

像達拉斯這種美國地方城市,沒有車子就沒辦法生活,甚至一樣東西也買不到。就連駕照的考場,都必須開車才到得了。把自己的車開到駕照考場,再用自己的車來實地考照。

聽起來離譜,但事實就是如此。

我到了達拉斯後,第一件事當然就是去中古車行買中古車。一八三州際公路沿途都是車行,懸掛著誇張的旗幟或布條招攬顧客。巨大的星條旗與德州州旗排在路旁,看起來很有美國的味道。

廣大的場地裡排放著各式車款,我在第一家走進去的車行就找到喜歡的中古車。擋風玻璃上寫著價格:一萬一千美元,比我的預算還高。所以我去找業務員,希望能以較低的價格成交。

業務員出來後,我就立刻出價──

「八千美元賣我!」

業務員只說「這不可能!」便轉身走向其他客戶。這可糟糕。

業務員幾乎沒花什麼時間在我身上。因為他覺得與其花上大把時間,就算少了我這個顧客也不可惜;不如去找比較可能出更高價位購買的顧客,對他比較有利。

那麼該怎麼辦?

 

我必須讓業務員願意在我身上花時間,必須讓他願意在我身上投資。

發現這種情形後,我就走到隔壁的車行,在那裡找到白色的GEO Prizm。車況還算新,屬於通用汽車公司(GE)的車款,和豐田Corolla同車型。

在前一家店突然就談價錢,結果使得交易失敗,所以我這次一開始就不先講到價錢。

「這輛車之前有幾個人開過?」

「行車狀況如何?」

「有沒有發生過車禍?」

業務員很仔細地回答我,就算沒辦法立刻回答,也會去查一下資料後再來告訴我。因為他覺得,我是那種有可能會買車的顧客。

之後我也進行試開,帶著業務員在附近繞了一圈,趁機問了一堆問題。業務員也拚命回答我。過了大約一小時左右之後,我終於問他:「我很喜歡這部車,能不能算我八千?」

中古車行的賣價是九千九百美元,業務員說:「你饒了我吧,不可能比這個價格更低了。」

但是,他也不想讓我這個顧客跑了。我想,這是因為他已經在我身上花了一小時,他希望能賣出去。所以就算少賺一點也可以,至少比和其他顧客從零開始做生意要好得多。

結果,交涉到後來,我用八千五百美元買到這部車。這是因為在我身上砸下時間的業務員,心裡想著無論如何要把車賣給我。

 

這種讓對方花了時間比較能得到好結果的模式,也可以用在公司彼此之間的交涉上。

在進行協商會議時,應該在己方的會議室舉行,還是前往對方公司?當你不知該如何選擇場所時,盡可能讓對方過來,在己方的公司或是公司附近進行協商。

當然,如果協商對象是顧客的話,請對方過來未免失禮,協商地點選定也是case by case:視情況決定。

只不過,談判(尤其是敵對的雙方)時請對方過來會更有效。因為他花了大把的時間來見你。尤其是進行外國企業協商時,對手更是花了好多天的準備才到你這裡來。當他抵達你的會議室時,已經做了很大的投資了,不會想要雙手空空地回去。

 

那麼,你這裡又如何?

在開會的五分鐘前,你都還在處理別的事情,省去許多交通和準備的時間,所以你可以用很強硬的態度與會:「如果對方太堅持就立刻中斷協商,結束之後我還可以做其他事情。再找其他日子繼續談就好。」所以你在心理上可以「就算協商不成也無妨」,不讓自己做出不利的讓步。

光是決定協商地點,在會議開始進行前雙方就會產生這麼大的心理落差。只要知道這點,你就可以有利地進行談判。

 

 

專業律師傳授,創造贏面的50個談判技巧《絶對不會輸的交涉術》

 

 絕對不會輸的交涉術_3D書 W750  

出版時間︰2012.7.12
作 者︰
大橋弘昌
定 價︰
280元

 

日本執業大律師紐約百戰勝典大公開,告訴你50個看穿對手、創造迎面的談判技巧!

 

談判時要主動前往?錯!請對方過來比我們過去好;
先出價先贏?錯!最初的談判價碼一定要讓對方出;
掌握主導權?錯!順應對方的節奏其實更好談;
堅持到最後?錯!所有爭議用「打包」策略一次搞定;
禮多人不怪?錯!胡亂道歉反而會把自己逼入绝境;
不滿意對方條件時,不能說「No」,要說「Yes,If」,
接受時,也不可以直接回答「Yes」,而要說「Yes,If」;


從心理戰到掌握人情法理,
絕對可以讓你在生活中與工作上遊刃有餘。

 

 

我讓一步別人開心退三步,這才是真正的交涉成功!

小到買東西大到搶國際訂單,無論是工作還是生活,我們時常在交涉,但是每個人立場看法不同,怎麼樣才能讓站在對面的一方,欣然接受你的想望?答案是:「用自己讓步來換取對方讓步」,抱持這樣的態度與思維方式,才能既達到目的,又贏得尊敬。

談判是腦力戰也是心理戰,必須抱著絕不放棄的信念、甘冒風險的心情上場,你滿懷不安的同時,對方其實也戒慎恐懼,不害怕失敗,掌握可能的風險,才能開始以對自己有利的條件進行交涉,而且無論是同意或拒絕對方,都用「YES, IF……」來回答,這種附帶條件式的應對,不會讓協商陷入僵局,還能得到超出預期的成果。

創造有利局面,除了掌握談判訣竅,更要能看穿對方的個性和期待。對方是「強勢、會壓倒對手的人」還是「軟弱的人」?屬於「退卻型」還是「頑強型」?是「我讓步他也會願意讓步的紳士」還是「我一讓步就會節節進逼的人」?另外,還要在心裡盤算:這樣的對手到底想要的是什麼?要用什麼樣的心理準備來面對?


日本人不善交涉協商,本書作者卻能跳脫思維,幫上百家日本企業跟美國人打交道,歷經百戰後,他領悟出不同於人的交涉心得:

• 將自己的主張「換算成金錢」
• 掌控「時間」就能掌控「談判」
• 談判要「厚著臉皮」從高點談起
• 絕對不動搖事前決定的「底線」
• 想贏,就要拋棄一切權限!
• 找沒有權限的人當交涉窗口最好
• 談判時帶點風險,較能順利進行
• 常抱著「比賽」的感覺上談判桌
• 不要反報價,也不要說出具體數字
• 不可把對方提供的資訊拿來當判斷依據
• 切割「談判爭論點」與「對方人格」
• 將決定的主導權交由對方,絕不脅迫
• 用「好人壞人組合」進行交涉
• 交涉僵住時,好好善用「中立的第三者」

 

 

 

作者介紹


大橋弘昌

美國紐約州律師,日本外國法事務律師。
在美國大型法律事務所漢斯與伯恩(Haynes and Boone, L.L.P.)法律事務所,同時也為其他大型法律事務所工作五年後,於二○○二年成立「大橋&馮法律事務所」,目前在紐約、達拉斯、東京三個都市裡設有辦事處(東京辦事處的名稱為「大橋&馮外國法事務律師事務所」),擁有日本在美企業一百間公司以上的委託企業。精通公司法、專利法、勞動雇用法、訴訟法、稅法等領域,業務遍及美國、日本、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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