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剛上高中一年級的我,就知道我想當作家。這個想法是怎麼冒出來的,我記得一清二楚。
我的英文老師是玫.傑普森(May Jepson)小姐。她出了很多作文功課,對我很好。寫作,素來難不倒我。有一次,老師要我們寫足兩頁,說明自己的生涯計畫。我知道我會上大學,這是家裡的規矩,但畢業之後要幹什麼,卻沒有清楚的概念。我父親是律師,但這些年來卻只零星執業過幾次而已;其他時間,他投資酒店、銷售保險、開了一間玩具店、參與開發計畫,蓋了幾棟房子,還從事好些自認會發財的事業,幾乎全部鎩羽而歸。我一點都不想尾隨他的腳步。他曾經希望我能當個醫生,但我不認為自己對行醫有絲毫的興趣。我不知道我能幹什麼,在作文中流露出徬徨,列舉了我很小很小的時候,見識過的幾種職業。我一度想要當清潔隊員,直到我媽說,做那行手掌很容易皸裂,這才作罷。
通篇作文行筆輕快。我還記得結尾。「讀過這篇作文,」我寫道,「有件事情倒是很清楚——我絕對當不了作家。」
傑普森小姐給我A。更重要的是她寫的眉批,就在我結尾最後一句的旁邊,她寫道,「我可沒這麼確定。」
讀了她的評語,我立定決心,我要當作家。
我已經得到某些證據:我或許稱不上才華洋溢,但對於文字的運用,相當得心應手。八年級,校方要求我們參加由《水牛城晚報》(Buffalo Evening News)與美國退伍軍人協會聯合主辦的徵文活動。那年的主題是:「什麼是美國主義?」艾利郡的所有學校都必須要投稿。最後,從普通高中、重點學校湧進的徵文,分成三類:城區、郊區、教區,決選出最後的十二篇優勝作品,而我的作品正是其中之一。
我已經不記得我寫些什麼了。想來跟卡爾文.柯立芝(Calvin Coolidge)的牧師反對罪惡一樣,我肯定擁護美國主義。有關內容,只記得這麼多了。交稿前,媽媽幫我看了一遍,做了一兩個小修正,這裡、那裡潤色一下。我的英文老師,詹森女士,選了兩篇:一篇是我的,另外一篇的作者是代表第六十六公立學校的羅蘭.琥珀(Lorrain Huber)。她沒動內容,卻對筆名有點意見。
沒錯,筆名。所有的文章必須用假名進入評審程序,不能讓評審認出某某投稿者是朋友的孩子、是出自主流或是少數族裔,以免偏見作祟,影響最終結果。
所以,我必須想好我第一個筆名。為了符合這次徵文的精神,我決定從三任總統的名字中,各取一個,組成盧瑟福特.戴蘭諾.昆西(Rutherford Delano Quincy)做為筆名。這名字來自盧瑟福德.伯查德.海斯(Rutherford Birchard Hayes)、佛蘭克林.戴蘭諾.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與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
(我依舊記得歷任美國總統的名字,以前可以——如今還是可以——按照順序背出來。但我不是靠死記,而是因為我蒐集郵票,當時流通市面的常用郵票,就是以總統的頭相為主題,面額對應任職順序。比方說,第十九任總統,盧瑟福特.戴蘭諾.昆西,面額就是一毛九分;約翰.昆西.亞當斯印在六分錢的郵票上。總統系列在一九三八年發行,並不包括羅斯福總統。當時他還在世,是現任總統。活人不能出現在美國郵票上,唯一的例外是貓王〔Elvis Pres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