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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的開業醫生柯南.道爾

為了茶餘飯後的話題而構思出福爾摩斯

 

事情發生在一八八六年。英國南部的港都樸資茅斯有位年輕醫生名叫柯南.道

爾。他才開業沒幾年的醫院門可羅雀,為了打發時間而動筆寫的短篇小說也不受人青睞,無法藉此餬口。他前一年才剛新婚,父親因酒癮而長期住在精神病院,所以他必須辛苦攢錢 ,但是到最後他甚至連投稿的郵資都快拿不出來了。

柯南.道爾原本就是美國作家艾德格.愛倫.坡的書迷。愛倫.坡在懸疑小說中加入犯罪元素,讓柯南.道爾也決定撰寫以犯罪為主題的小說,並以個性異於常人的古怪名偵探與負責記錄事件的好友為主角。福爾摩斯與華生就此誕生。

大概是十分有自信吧,柯南.道爾甚至沒有和編輯商討大綱,就開始寫起長篇小說。短篇小說在雜誌上發表後,他也沒空看讀者的反應修正路線。他只想早一點出版單行本賺取版稅。

 

第一篇作品稿費只有六十萬日圓。十七年後,一則短篇可拿兩千五百萬日圓

柯南.道爾信心十足地將在這種狀況下完成的《暗紅色的研究》稿子寄給出版社。然而他卻遇上了最糟的狀況,沒有收到任何好消息也無法收回原稿。後來總算有 Ward Lock & Co.願意採用,對方卻拒絕簽訂版稅契約,並提出以二十五萬英鎊 買斷著作權的條件。換算成現在的幣值大約六十萬日圓。但是,隔年的一八八七年,值得紀念的第一部福爾摩斯作品發表後,卻沒有獲得太大的矚目。

一八九○年,發表了第二部作品《四個人的簽名》,讀者的反應依舊不熱烈。但是,從一八九一年起在雜誌上連載的短篇小說,卻立刻獲得了好評。柯南.道爾成了推理小說界貨真價實的大師級作家。一八九三年發表的〈最後一案〉安排了福爾摩斯的死亡,柯南.道爾原本準備就此結束這個系列,卻因為一九○○年的眾議院議員選舉落選,深切感受到必須為了下一次的選舉提昇知名度,因此他在隔年(一九○一年)開始連載《巴斯克村的獵犬》。人氣提昇後,稿費自然也跟著提昇。一九○三年,史全德雜誌社為重開連載的六篇福爾摩斯短篇作品付出了五千美元 ,從第七篇開始則是每部作品五千美元。以現在的幣值來算,一篇短篇小說居然可以拿到約兩千五百萬日圓。

 

 


大地主家的少爺從大學休學後,

為了生活開始當偵探

 

我不熟悉英國人的姓氏,因此這個說法是聽來的。據說從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姓氏看來,他很可能與作者柯南.道爾一樣擁有愛爾蘭血統。

另外,從福爾摩斯對華生說話的內容研判,他的家族過去世世代代都是大地主,才能夠持續過著人稱「土財主」的上層階級生活。由於未曾聽說他們家有家道中落的情況,因此他恐怕從小就有十名左右的傭人服侍,生活也不虞匱乏。這也難怪福爾摩斯無論面對的是貴族或富豪,都不曾表現出怯懦自卑的樣子,另一方面他在面對下層社會的人時,又顯得莫名冷淡。總之,從這些描述裡可以看出他的生長環境良好。

當時上層階級的習慣是,六歲左右就有家庭教師住在家裡授課,十五歲後自費念公學 ,不靠獎學金。當時的公學不在乎上層階級普遍重視的文學與哲學,因此儘管福爾摩斯的智商很高,綜合成績評價仍嫌不足。

因此,我想起福爾摩斯還是大學生時發生的故事 〈榮蘇號〉的敘述 中,對他的說明略顯嚴苛,由此可知他很晚才進入大學就讀─。當時他初到倫敦,沒有

取得學位便休學,不到二十五歲就當起偵探。由於日子過得相當空閒,福爾摩斯除了學習化學、解剖學、毒草等之外,還研讀英國法律和各種犯罪紀錄。甚至有人說他為了學會易容術,曾經去當劇團研究生。

 

不是長男的福爾摩斯無法繼承遺產

話說回來,福爾摩斯遇見華生時,資金有些週轉不靈,而且打從一開始就是因為他無法自己一個人負擔貝格街的房租,才會與華生開始了同居生活。另外,租屋處的男傭和居家女傭各只有一位,這表示房東哈德遜太太只靠福爾摩斯和華生支付的房租也無法增加幫傭人數。

當然,福爾摩斯不會有專屬的管家,書中也曾出現為了賺取麵包和起司等充滿生活現實考量的台詞。這些事乍看之下與他出身上層階級的設定相互矛盾,但考量到他身為地主的父親早已過世,再加上不是長男的福爾摩斯 無法繼承大多數財產,這種種狀況也就說得通了。從這個角度來看,福爾摩斯已經落魄到勉強只能算是中產階級的程度,必須工作賺取生活費用。

 

 

 


 

與華生共同生活在附家具供伙食

十三、四坪大的兩層樓空間

 

福爾摩斯居住的租屋地址是倫敦市貝格街二二一號B 。貝格街是倫敦市區內的街道名稱。英國與日本不同,同一側街道上相鄰的建築物是依照一、二、三的順序編號。〔註:日本與台灣一樣,同一側街道相鄰的建築全是單號或雙號。〕

這處租屋不是可開伙的公寓,福爾摩斯租的是二樓的部分區域,屋內附家具,房東也會供伙食。當初與華生同居時,房東哈德遜太太與居家女傭也住在一塊兒,不過沒有其他房客。屋子的格局是兩間寢室及一間有兩扇大窗的起居室。大窗是正好可以放得下一張扶手椅的凸窗。

屋內家具不多,起居室裡有兩張茶几,用餐的餐桌和邊桌,一套扶手椅和沙發、化學實驗台、書櫃;現成的壁爐前還有張熊皮地毯。想要容納這些東西,無論怎麼節省空間,至少也需要六坪大小。再加上地上到處堆放著記錄事件的成捆文件,恐怕有七坪半也不太夠用。寢室有睡床、西式衣櫃和化妝檯,而且在〈垂死偵探探案〉一篇中邀請柯佛登.史密斯到家裡來時,華生還有地方躲藏,這表示房間至少有三坪大。如此估算,三個房間的樓板面積至少有十三、四坪。另

外,餐點是由哈德遜太太送到起居室來,洗衣服則是女傭負責。對兩位單身漢來說,這樣的租屋生活算得上閒適自在。

 

福爾摩斯支付的租金是當時行情價的三倍,約一百二十萬日圓

談到這裡,令人好奇的是他們的租金要多少錢。當時在倫敦租房子的年平均投資報酬率約百分之五左右,而這條貝格街上的房租,每週大約三英鎊或四英鎊不等。因此他們兩人每月租金大約要四十萬日圓。

但是,福爾摩斯會進行化學實驗製造惡臭,還會在室內練習射擊,或是三更半位在福爾摩斯博物館內的「福爾摩斯的書房」,忠實呈現出作品中描述的景象。

夜拉小提琴,是個難搞的房客。因此或許是補償吧,等到偵探事業發展順遂之後,福爾摩斯與華生一同生活的六年半時間,他們支付的租金已經可以買下這整間租屋了。這一點在〈垂死偵探探案〉之中曾經提到。由此算來,這間不動產的年投資報酬率有百分之十五,是平均值的三倍。每月房租約一百二十萬日圓。房東哈德遜太太肯定是荷包滿滿。

 

 


可隨意易容成老人、流浪漢、牧師等,

福爾摩斯可謂變裝達人

 

大家都知道福爾摩斯也擅長變裝 。他擁有許多假名,曾經偽裝成各式各樣的人物,在倫敦市內有超過五處以上的小小隱身處。這些隱身處的地板面積只要足以當作更衣室使用就夠了,全部的保養費用每月要花上十英鎊,也就是二十四萬日圓,每年將近三百萬日圓,也是一筆可觀的開銷。

福爾摩斯在作品中曾扮演過船長、老水手、馬僮、年輕鉛管工人、法國工人、非英格蘭教會系統的牧師、衰老的義大利牧師、喜歡運動的老人、腳步不穩的老人、鴉片上癮的老人、找工作的勞工、流浪漢、老太婆、愛爾蘭裔美國人等十四種角色。最高超的變裝演出是在〈最後一案〉中扮演穿著黑色教士罩袍和帽子的衰老義大利牧師。原本步履蹣跚的老人臉上的皺紋完全消失,鼻子也不再下垂,下唇不再翻出,嘴中也不再咕噥,無神的眼中再度有了生氣,佝僂的身軀也挺直了,還以為他要恢復成原本的福爾摩斯,沒想到下一秒整個身形又再度縮起,變回原本的老人,華生也嚇了一大跳。另外在〈波宮祕聞〉中易容成非英格蘭教會系統的獨立教派牧師時,不只外表改變了,就連眼神也變得慈祥,還帶著同情的笑容,整個人的表情、態度和靈魂都變成了牧師。說不定他改行當演員也能夠成功

 

他卻不擅長看穿別人的變裝

福爾摩斯曾在額頭抹上凡士林,為了讓瞳孔放大而用顛茄製劑點眼睛,在雙頰抹上些胭脂,唇上沾些黃蠟碎片,再加上三天滴水不沾,剩下的就只是發揮演技假裝自己是重病垂死的人。要欺敵,得先從自己人欺騙起。當時福爾摩斯為了不讓華生察覺自己沒有發燒、脈搏正常,因此拒絕華生靠近看診。

但是,他似乎不擅長看穿別人的偽裝,還曾經因此被騙了三次。

儘管我對變裝一無所知,不過我認為外表平凡、不醒目或缺乏特徵的人,應該比較容易變裝。所以像是福爾摩斯身高有一八五公分左右,即使他駝背蹣跚前進,也很難把他看作一位老太婆。


堅持自己的作風,不服輸

也許因為如此,他經常責怪自己

 

福爾摩斯在兩方面的自尊心很強,一是身為藝術家的自尊,另一個是不願服輸的自尊。堅持自己做事的方式,這點可說是他很有藝術家風格的一面,因此無論搜查如何陷入瓶頸,福爾摩斯仍相信自己天生的藝術家才能,不改其獨特的手法。他說:

「我『知道』一切都不對勁。我心底深處可以感覺得到,還有某些事情沒揭發出來 。」另外,他不會推辭可想而知的困難案件,就算如他所料地陷入瓶頸,也絕不放棄,定要找出解答。這就是他不服輸的一面。

華生曾經提醒 福爾摩斯這樣強出頭沒有意義,說:

「我擔心,事實已經很明顯了,你大概無法由這個案子中得到什麼聲譽。」

當所有不利證據全都指向同一個嫌犯,福爾摩斯還臨危受命要洗刷他的冤屈,而且連一個反證也提不出來時,李士崔探長曾得意洋洋地揶揄他說:「你並不比我們其他的人更喜歡被人擊敗,一個人不能總是認為事情會照他所想的發展,是吧?」

 

這是我偵探生涯中最大的敗筆

儘管福爾摩斯自尊心強,可是萬一碰上搜查沒有進展時,他就會陷入自我貶抑狀態。不過呢,福爾摩斯的自我貶抑不會讓他感到無能為力而興起放棄念頭,反倒證明他充滿鬥志。在《巴斯克村獵犬》中,他為了慢慢逼出犯人而太過謹慎,結果導致委託人亨利爵士差點被偽裝成意外的謀殺手法殺死時,他說

「為了要讓我的案子各個層面都很圓滿,竟犧牲了客戶的生命,這是我─偵探生涯中最大的敗筆。」

他嚴詞責怪自己的不小心,但他又說:

「不過,老天在上,不管他(犯人)有多狡猾,一天之內我一定要逮住這傢伙!」在還無法斷定是殺人事件的情況下,他對於試圖將死亡偽裝成意外以達成完全犯罪的犯人如此宣戰。

另外,他發現自己忽略了重要線索時,曾經自嘲:

「我想,華生,你現在正與一個全歐洲最大的笨蛋 站在一起。」

不過這種時候,他一定是掌握了解決事件的線索。這也是我為什麼把福爾摩斯的自虐歸類為積極態度的原因。


福爾摩斯還默默無聞時,熱衷追求名聲

「希望自己的才能獲得認同」

 

福爾摩斯的自尊心強,不過追求名聲的心更強。他最愛讓周圍的人驚訝。尤其是在他還默默無聞的時代,為了維持生活,他必須多接觸一點付得起高額酬勞的委託人,因此更需要提高自己的名聲。《暗紅色研究》中,初與華生相遇時,福爾摩斯曾說:

「我清楚知道我具有使我成名的腦子。對於犯罪案件的推理,不論古今,沒有一個人像我做過那麼多的研究,同時擁有我這樣的天賦。然而結果是什麼呢?沒有犯罪案件需要偵查。」

也就是說,他感嘆自己空有能力,卻沒機會施展好讓世人知道。此時,警察帶著事件來找他,華生鼓勵他機會來了,但福爾摩斯卻提不起勁,認為就算破解了那個案子,功勞仍是警方的。最後華生看到報導事件解決的報紙中,竟然完全沒有提到福爾摩斯,覺得他很可憐,於是將《暗紅色研究》寫成了小說。

但是,按照福爾摩斯的說法,《暗紅色研究》一案仍在調查階段的時候,他至少也有幾分聲譽了 ,而且學生時代的老同學也會透過口耳相傳替他介紹委託人。

「妳不覺得,以妳的近視來說,妳打字打得太多了嗎?」

福爾摩斯經常說出諸如此類的話,而且往往是初次見面就說中對方的背景和經歷,或許他認為這樣才能有效取得對方信任吧。

 

他也有把功勞讓給警方的謙虛一面

如果犯罪事件的被害人在報警之後,又來委託福爾摩斯搜查,有時就會變成雙方競爭或是產生齟齬。警方不時會因為擔心福爾摩斯太出鋒頭、搶了他們功勞,而有些緊張兮兮的。福爾摩斯也明白這種情況,而且他很清楚如果壞了與警方的關係,他就再沒機會參與困難事件的搜查,發揮本事了。

「我介入事件是為了正義及幫助警方的工作。如果我和警察拆夥,那也是警方先離開我。我並沒有想要利用警察賺取名聲。」

這是福爾摩斯自己的說詞。直到他真正成名之後,他不再追求更高的聲望,面對警方的態度也變得更謙虛。他雖然會對警方強力推銷自己的存在,好滿足自己對於名聲的渴望,但他還是選擇將解決事件的功績 讓給警方。


 

針對智商程度惡毒地批判別人

諷刺警察尤其不遺餘力

 

這可說是福爾摩斯最大的缺點。他根據智商把其他人分類,不到低標的人 無法獲得他的認同。華生當然也沒有逃過一劫。他經常因為缺乏觀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被福爾摩斯嘲笑,華生在早期作品中也常因此而生氣。

「我很清楚自己的腦袋不好,不過我無論如何也無法贊成你的論點。」

不過就算華生抗議,福爾摩斯也毫不在乎,他只會得意洋洋地說明自己的推理內容。欸,後來華生也漸漸習慣了,甚至他還發現自己的推理錯誤反而能夠幫助福爾摩斯修正搜查方向。他們兩人的關係就像是搞笑藝人,一個負責裝傻,一個負責揶揄。

 

福爾摩斯很佩服能夠震撼自己的罪犯

縱使華生能夠接受,但遭到福爾摩斯辛辣言詞冷嘲熱諷的人,不一定都會保持沉默。福爾摩斯對於警方搜查能力的批評尤其嚴苛,當束手無策的警察前來找他幫忙時,他會說:「如果我來幫助你們,就會搶走你們的功勞,你們現在處理得很好,任何人來插手都十分可惜。」當福爾摩斯的推理超乎警察的理解範圍,或是警察認為他的說法不符合眼前事實時,他會故意換個說法 應付:「你說的沒錯。你沒有看見眼前的事實。」聽從福爾摩斯建議而得迅速逮捕犯人的探長,他在信上寫到:「為了證實我們

的推測,我照擬定的那個計畫去執行。」「哈!『我們』,『那個計畫』,華生,他的用字可真好,不是嗎?」他會這麼說,顯然是不承認警察逮捕犯人的本領。另一方面,他對於能夠震撼自己的罪犯另眼相待。他稱〈最後一案〉的莫里亞

提教授是「犯罪界的拿破崙」;稱〈空屋探案〉的莫倫上校是「倫敦第二號危險人物」,稱《巴斯克村獵犬》的史丹普爾頓是「沒有比他更值得我們花工夫緊盯不捨的敵人」。


 

對於沒有朋友的福爾摩斯來說

華生無可取代

 

福爾摩斯沒有朋友。就連聖誕節或生日也沒有可以互寄卡片的對象。學生時代能夠稱為好友的人只有一位,就是維克.崔佛。他們的結識是因為有一天早上福爾摩斯去禮拜堂,卻被維克的牛梗犬咬住腳踝。

維克極其熱誠活潑,渾身精力,許多方面他們兩人完全不同,但在某些事情上又很合得來,他們發現彼此都沒有朋友時,兩人之間的友誼就更緊密了。就像磁鐵的 極和 極一樣,相似的同伴一定會有某個部分互斥,但要是毫無共通點,最後只會擦身而過。從這裡看來,成為福爾摩斯好友的條件與一般世俗的條件沒兩樣。

福爾摩斯還有其他交情較淺的朋友,不過這些人是對福爾摩斯的觀察能力和推理能力感興趣的老同學。福爾摩斯和他們頂多只是閒聊;與〈墨氏家族的成人禮〉中的瑞金諾.墨斯格夫 則是可以省略敬稱的交情。不過福爾摩斯對華生談起學生時代的回憶時,卻沒有稱他是「朋友」。

 

福爾摩斯要求華生搬回來同住

 

與華生相識後,他就成了福爾摩斯唯一的朋友。華生在個性上與福爾摩斯幾乎沒有共通之處,不過因為他對偵探活動感興趣,因此成了最適合的搭檔。假如華生也具有不輸福爾摩斯的卓越能力,儘管從某些角度來說,華生會變得更可靠,但相對而言,他們兩人恐怕常常會在搜查方針上發生對立,甚至很難繼續同住下去。

話說回來,華生在福爾摩斯三十三歲時結婚搬離貝格街住處,直到四十歲時他們再度同居,這一次是應福爾摩斯的要求。華生的妻子瑪莉.莫斯坦當時已經過世,華生則是無法專注於診所經營上,只能和居家女傭兩人安靜生活,此時他得到了福爾摩斯的安慰。

「工作是憂傷最好的解藥。」

這裡的「工作」指的雖然是偵探活動,不過在沒有要事找哥哥邁克羅夫特的時候,福爾摩斯也會因為獨自一個人而感到寂寞。事實上在他四十八歲那年,華生再婚二度搬走之時,他曾經相當遺憾 地表示:「我的好華生當時娶了妻子棄我而去,這是我們交往以來,他唯一一次的自私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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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4.2.06
者︰諸兄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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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年代都有福爾摩斯迷,每個人的福爾摩斯印象也各有千秋。但,無論愛的美福捲福鋼福經典福還為數眾多的古典福,要更進一步了解偶像、接近其日常生活,當個跨時代狗仔花癡大粉絲,你絕對會需要一本指南。而這本《完全搞懂福爾摩斯》,正是讓你知己知彼(阿福、福迷)、百戰百勝的攻略書。想要深度認識福爾摩斯,除此之外,別無分號啊!--張東君(台灣推理作家協會理事)


【作者的話】

當 初會撰寫本書,是因為這套以夏洛克.福爾摩斯為主角的偵探小說,並非只是單純的推理小說,更是一部呈現人生百態的生命劇場。這套書記錄了英國從近代進入現 代的社會變遷過程,呈現出人們在劇烈變動下所發出的苦悶、悲嘆和哀鳴。福爾摩斯透過事件調查,幫助各式各樣的人解決煩惱,直到如今這些故事仍扣人心弦。我 整理了關於福爾摩斯個人及當時英國社會的種種必備知識,寫下這本書,希望能幫助各位了解整套福爾摩斯小說。

 

我 覺得夏洛克.福爾摩斯是一個不受家庭束縛,自由奔放,努力貫徹自己信念的人。或許是身為大地主兒子的氣魄,他即使面對貴族和富豪也從不阿諛諂媚。他透過自 己熱愛的偵探工作獲得成功,不但名聲傳遍國際,也累積了財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他可算是體現了理想的生活方式。但是,在現實世界裡卻很難以福爾摩斯那 種生活方式活下去。正因為如此,無論哪個時代,我們對福爾摩斯總是無限憧憬。

【作者簡介】

諸兄邦香
一九六三年出生於東京。曾任職於證券公司,之後開始從事寫書、翻譯工作。也撰寫辭典和學習教材。東京大學法學院畢業。本名田中立恒。其他與夏洛克.福爾摩斯有關的著作還有《夏洛克.福爾摩斯的金玉良言》(研究社)、《看福爾摩斯學英語》(國際語學社)等。

譯者黃薇嬪
才開始對福爾摩斯產生興趣。當然也少不了跑拍攝地和福爾摩斯博物館朝聖一番。
熱愛倫敦和英國的日文譯者。

小時候是亞森羅蘋派,看了BBC的《新世紀福爾摩斯》(SHERLOCK),
能夠譯到這本書,如此接近福爾摩斯,誠然是我最大的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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