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謬斯.克洛問道,「你有仔細想過螞蟻嗎?」
夏洛克搖搖頭。「我知道野餐時果醬三明治上會爬滿螞蟻,但除此之外,我沒怎麼注意過耶。」
他們漫步於薩里郡鄉間,陽光的熱氣像磚頭壓在夏洛克後頸上,周遭空氣似乎飄散著過強的花香和新割的乾草味。
一隻蜜蜂嗡嗡飛過他耳旁,他縮了一下。他對螞蟻沒什麼好惡,但蜜蜂還是會嚇著他。

克洛笑了。「英國人怎麼這麼愛吃果醬三明治?」他邊笑邊問,「我說真的,跟其他國家相比,英國人的飲食習慣彷彿停留在幼兒階段。蒸糕、果醬三明治─吐司邊當然要切掉─還有煮太久的青菜,那根本只是有調味的爛泥。盡是些不用牙齒就能吃的食物。」
夏洛克感到一絲不悅。他問道,「不然美國食物好在哪裡?」他坐在乾石牆上,挪了一下位子。前方地面傾斜而下,通往遠方的小河。
克洛簡單回答,「牛排。」他倚著與胸同高的石牆,方正的下巴靠在盤起的雙臂上,寬緣帽子遮住直射眼睛的太陽。他穿著平常那套白亞麻西裝。「火烤的大塊牛排,要好好烤到邊緣變得酥脆,不像法國人隨便拿肉在蠟燭上晃幾下,還淋什麼奶油白蘭地醬。好好烤一塊牛排又不難,不用跟大主教一樣聰明也做得到,為什麼美國以外就沒有人做得好呢?」他嘆了口氣,平時的好脾氣突然消失殆盡,意外露出無精打采的哀傷模樣。

夏洛克直接問道,「你懷念美國嗎?」
「沒有人該離開這麼久,我知道維吉妮亞也很想老家。」
夏洛克腦中冒出克洛女兒維吉妮亞的畫面,她騎著她的馬聖地亞,紅銅色的頭髮流瀉在身後,像一把火焰。

他問道,「你什麼時候回去?」他希望不會太快,因為他已經習慣克洛和維吉妮亞陪在身旁了。自從他被送去與伯父伯母同住,夏洛克就喜歡上克洛父女的陪伴。
「等我完成在這兒的工作。」克洛的情緒一變,開朗的笑容在他歷經風霜的臉上擠出更多皺紋。「還有等我把我會的一切都教給你,確實達成我對你哥哥的承諾。好吧,我們來聊聊螞蟻吧。」
夏洛克嘆了口氣,認命聽起克洛的臨時教學。不管他們在鄉下、鎮上或別人家,這位高大的美國紳士都能以周圍的事物為例,向他丟出問題、疑難雜症或邏輯難題。夏洛克開始有點討厭他的教法了。

克洛站起身,朝身後張望。「我剛才好像看到一些小螞蟻。」他走向草地上堆得像迷你小丘的一小把乾土。夏洛克才不會上當,克洛八成上山的途中就瞄到了螞蟻,並立刻將牠們列為下次教學的題材。
夏洛克從石牆跳下來,走到克洛身旁。他冷淡地說,「蟻丘。」不少黑色身影在土丘周圍漫無目的亂晃。
「沒錯。由此判斷,這些小東西很有耐心,在底下挖了一堆小通道。通道裡有幾千顆白色小卵,產卵的蟻后一輩子住在地底下,永不見天日。」
克洛蹲下身,示意夏洛克過來。「你看螞蟻移動的方式。」他說,「你注意到什麼?」
夏洛克觀察了一會兒。每隻螞蟻都朝著不同方向前進,而且明明沒有明顯原因,卻常常突然改變方向。「牠們都隨機移動,」他說,「或者我們看不見什麼在影響牠們。」
「第一項解釋比較合理。」克洛說,「我們稱之為『酒鬼走法』,找東西的時候,如果想盡快找遍所有地方,其實這個方法不錯。一般人搜尋的時候,只會走直線、十字交叉,或將搜索範圍劃成網格,一塊一塊找。這些方法終究也能找到目標,但如果想要快點找到,使用隨機走法的成功機率反而較高。之所以叫酒鬼走法』,」他補充道,「是因為人喝了一肚子威士忌之後都這樣走:不但雙腳走的方向不同,腦袋想的更是南轅北轍。」他探進外套口袋,拿出一樣東西。「回來看螞蟻吧。等他們找到感興趣的目標,你看牠們如何反應。」
他攤開手給夏洛克看。他手裡拿著一個陶罐,蠟紙蓋子用繩索綁著封住罐口。「這是蜂蜜,」夏洛克還沒問,克洛就先說,「我在市場買的。」他扯掉繩索,拿起蠟紙。「如果勾起你不好的回憶,我很抱歉。」
夏洛克說,「沒關係。」他在克洛身旁蹲下。「為什麼你會隨身攜帶一罐蜂蜜?」
「你永遠不知道突然會需要什麼,」克洛笑著說,「或者我早就規劃好今天的課程了。你自己猜吧。」
夏洛克只是露出微笑,搖搖頭。
「蜂蜜主要是糖,外加其他成分。」克洛繼續說,「螞蟻最愛糖了。牠們把糖帶回蟻巢,餵食蟻后和卵孵出來的幼蟲。」
夏洛克注意到在晨光的熱氣下,蜂蜜成了液狀。克洛把手指戳進罐中,撈起一大滴晶亮的蜂蜜,往地上滴。蜂蜜落在一叢草上,懸掛了一會兒後,一部分又繼續往下滴,像潦草閃亮的線團躺在地上。
「我們看這些小東西會怎麼做。」
夏洛克看螞蟻繼續隨機亂晃,有些爬上草叢,倒掛在葉子上一會兒,有些則在塵土間四處搜尋。過了一陣子,有一隻螞蟻經過一條蜂蜜,半途停了下來。一開始夏洛克以為牠被黏住了,但牠沿著蜜線走,又折返回來,然後低下頭,彷彿在喝東西。
「牠會盡可能採取能帶走的蜂蜜。」克洛輕鬆地說,「現在牠要回巢了。」果然螞蟻似乎沿原路回頭,但牠沒有直接走向蟻巢,反而繼續來回閒晃。牠走了好幾分鐘,還和其他螞蟻交錯幾次,夏洛克差一點都看丟了。最後牠還是抵達乾土丘,鑽進側面的小洞消失了。
夏洛克問道,「現在怎麼辦?」
克洛說,「你看地上的蜂蜜。」
現在約有十到十五隻螞蟻發現蜂蜜了,每一隻都在採集糖分。其他螞蟻不斷加入牠們的行列,採好糖的螞蟻則離開蜂蜜,朝蟻巢的大致方向前進。
克洛說,「你發現了什麼?」
夏洛克低頭好看得更清楚。他疑惑地說,「螞蟻回巢花的時間似乎越來越短。」
幾分鐘後,螞蟻已經排成兩條平行的直線,來往於蜂蜜和蟻巢之間。目標明確的路徑取代了原先隨機的漫遊。
「很好。」克洛滿意地說,「現在我們來做個實驗。」
他探進口袋,拿出一張手掌大小的紙,放在蟻巢和蜂蜜中間的地上。螞蟻依然爬上紙面,繼續朝蟻巢前進,彷彿沒注意到紙的存在。
「牠們怎麼溝通?」夏洛克問道,「找到蜂蜜的螞蟻怎麼告訴巢裡的同伴蜂蜜在哪裡?」
「牠們並沒有溝通。」克洛回答,「有螞蟻帶蜂蜜回巢,就表示外頭有食物。可是牠們無法說話,不會心電感應,也不能用短短的腳指出方向。牠們用的方法更聰明,我秀給你看。」
克洛伸手迅速將紙片轉了九十度。原本在上頭的螞蟻走下紙面,似乎便迷失了方向,毫無目的亂晃起來。但夏洛克發現走上紙片的螞蟻更有趣,牠們直直走到紙中央,接著轉彎九十度,繼續走到邊緣,走下紙片後也開始亂晃。
「牠們跟著一條路徑走。」他屏氣說,「這條路牠們看得見,我們卻看不到。頭幾隻螞蟻用某種方法標出路線,其餘同伴便跟著走。你把紙轉向的時候,他們還是照原路走,並不知道這條路現在通往別的地方了。」
「沒錯,」克洛讚賞地說,「最合理的解釋是某種化學物質。螞蟻搬運食物時,會留下化學物質的痕跡。你可以想像牠們腳上綁著抹布,布吸滿了茴香這種濃烈的味道,而其他的螞蟻跟狗一樣,習慣跟著茴香的氣味走。由於酒鬼走法』的關係,第一隻螞蟻會四處遊蕩一番,才找到蟻巢。更多螞蟻發現蜂蜜後,有些回巢的路線較長,有些則較短。等越來越多螞蟻加入行列,較短路徑的氣味便越來越強,因為這條路比較有效,能讓螞蟻更快回巢。繞路的長路線則因為效果不佳,便逐漸消失了,最後螞蟻便會幾乎排成直線。剛才的紙片實驗可以證實這個論點:翻轉紙片後,即便直線路徑遠離蟻巢,螞蟻還是照著原路走。不過牠們終究會修正路線。」
「真了不起。」夏洛克屏氣道,「我從來不知道。這不算......智慧,因為牠們只憑直覺行動,彼此也沒有溝通,但看起來就像有智慧似的。」
「有時候,」克洛告訴他,「個人反而比群體有智慧。以人類為例,每個人都很聰明,但一旦成群結隊,只要出現引爆點,就可能產生暴動。然而有時候,群體行動反而比個體更有智慧,例如這群螞蟻或蜜蜂的行為。」


他站起身,拍掉亞麻褲子上的塵土和草屑。「我的直覺告訴我,」他說,「午餐時間快到了。你認為你伯父伯母能空出餐桌的一個位子,來招待我這個流浪的美國人嗎?」
「當然沒問題。」夏洛克回答,「不過管家愛倫婷太太同不同意,我就不敢保證了。」
「她留給我應付就好,我可是有數不清的迷人招數,可以隨時施展呢。」
他們回頭漫步走過草原和矮林,克洛沿路指出各式可食的菇類和其他菌類,替夏洛克複習幾週前的課程。現在夏洛克確信他就算受困荒野,也能靠親手找到的食材存活,而且不會毒死自己。
不到半小時,他們就來到福爾摩斯莊園,龐大肅穆的宅邸就位在幾英畝的開闊園地中央。夏洛克可以在房舍頂端看到他臥房的窗戶,這間形狀不規則的小房間位在傾斜的屋頂下方,住起來並不舒服,他從來不期待晚上上床睡覺。
大門外停著一輛馬車,馬夫隨意抖著馬鞭,馬兒則從掛在頭上的鼻袋咬出稻草來吃。


克洛說,「有客人嗎?」
夏洛克說,「雪林佛伯父和安娜伯母沒提到午餐有客人。」他很好奇馬車的乘客是誰。
「沒關係,等一下就知道了。」克洛告訴他,「既然答案馬上會自動送上門來,思考這種問題就太浪費腦力了。」
他們來到通往大門的樓梯。夏洛克跑向半開的門,克洛則沉著地跟在後面。
大廳一片陰暗,陽光從高處的窗戶灑入,照亮了空氣中的塵埃,形成一道道橫跨屋頂的光樑。在陰鬱的空間中,幾乎看不見兩旁牆上的油畫。夏日的熱氣簡直不容忽視。

夏洛克對克洛說,「我去通知他們你來了。」

「不需要了。」克洛喃喃說,「有人已經知道了。」他朝樓梯下方的陰影點點頭。
一道人影從影子中走出來。她身穿黑洋裝,頂著黑髮,相襯之下肌膚更顯得蒼白。
「克洛先生。」管家說,「我們似乎沒有邀請您。」
「福爾摩斯一家的待客之道聲名遠播,」他冠冕堂皇地說,「提供給行經旅人的料理也極富盛名。況且,我怎麼能錯過再見妳一面的機會呢,愛倫婷太太?」
她哼了一聲,薄唇在尖細的鼻子下抽動。「克洛先生,我相信許多女人都拜倒在您的美式魅力之下,」她說,「但我跟她們不同。」
「克洛先生要跟我們一起用午餐。」夏洛克堅定地說,但愛倫婷太太尖銳如針的視線挪到他身上時,他心頭還是不免一震。
「這件事要由您的伯父伯母決定,」她說,「不是您說了算。」
「那也是我去通知他們,」他說,「不是妳。」他轉向克洛說,「我去跟他們確認,你等我一下。」等他轉回頭,愛倫婷太太又退回陰影中消失了。
「她實在有點古怪。」克洛喃喃說,「她的行為不像僕人,有時反而像這個家的一份子,彷彿她掌管大權似的。」
「我不知道伯父伯母為什麼放任她為所欲為,」夏洛克說,「我就不會。」
他走到餐廳門口往內瞧。女僕在房內一側的食具櫃旁忙東忙西,準備一盤盤的冷肉、魚、起司、米飯、醃蔬菜和麵包,等會兒他們一家人便能進來自行取用,這是福爾摩斯莊園平常吃午飯的方式。他沒有看到伯父伯母,於是他退回大廳,想了一下,才走去敲書房的門。
「有事嗎?」房內傳來慣於佈道和演講的聲音,聲音的主人幾乎一輩子都在撰寫他朗誦的文章:他就是夏洛克的伯父雪林佛.福爾摩斯。「請進!」

 

 

 

 

 

 

《少年福爾摩斯2:叛亂之火


臉譜10月_少年福爾摩斯2叛亂之火_立體書封(0926)    
      
出版時間︰2016.9.27

作      者安德魯‧藍恩 Andrew Lane
定      價︰280

 

●英國亞馬遜書店讀者四星評價
Goodreads讀者同聲推薦:比第一集更好看!
●首部獲得【柯南‧道爾家族】【柯南‧道爾基金會】正式授權的青少年小說系列



回到伯父伯母家的莊園,夏洛克本以為十四歲這年剩餘的的暑假將要平靜無波地度過,
但哥哥邁克羅夫特的突然來訪,帶來了驚人的消息:1865年暗殺林肯總統的兇手約翰‧威爾克斯‧布思竟然潛逃到英國,藏身處就在福爾摩斯莊園附近的鎮上。
在冒險伙伴麥提的陪伴下,夏洛克悄悄接近這位惡名昭彰的刺客,發現了一個策畫反抗美國聯邦、恢復蓄奴制度的組織,這些在南北戰爭之後四處流竄的逃犯,正是夏洛克的家教老師克洛追捕的目標。
為了營救遭到綁架的麥提,克洛帶著女兒維吉妮亞,和夏洛克一起搭上開往美國的汽船。
橫渡大西洋的旅程充滿驚奇,夏洛克遇見了發明飛船的齊伯林伯爵,還意外地和流浪音樂家魯佛斯在甲板上開始了第一堂小提琴課。但船上也埋伏著敵人的手下,隨時跟蹤夏洛克。同樣讓他不安的是,維吉妮亞對他的態度再次變得冷淡而若即若離。
而度過一路驚險風波抵達美國之後,等著他們的竟是個身上黏滿吸血水蛭、戴著恐怖面具的狂人,指揮著兇猛的美洲獅和巨大蜥蝪,要將他們生吞活剝......


「憑著亞瑟‧柯南‧道爾在原作中留下的線索,安德魯‧藍恩創造了一位書迷前所未見的福爾摩斯:一個正在學著成為史上最著名偵探的少年。」──柯南‧道爾家族

「這本快節奏的小說充滿危機、歷險和份量恰好的邏輯解謎,懸疑和冒險類型的讀者會十分喜愛。」──美國《青少年倡導之聲》(VOYA)

「令人滿意、引人入勝。」──美國《學校圖書館期刊》

「從新奇的觀點看這個廣受喜愛的角色的成長歷程,對讀者的吸引力超越性別界線。」──美國《科克斯評論》



  作 者  

安德魯‧藍恩 Andrew Lane

藍恩著有二十多本小說,其中有些原創小說以BBC電視影集「超時空博士」、「火炬木」和「蘭德爾與(已故的)霍克」的時空為背景,有些當代小說則以筆名出版,他也寫了幾本研究特定電影、影集角色的散文作品(最著名的研究對象為龐德和酷狗寶貝)。他曾替《廣播時代》和其美國姊妹報《電視指南》撰文。他與妻兒住在英國多塞特。過去二十年間,他購入為數驚人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相關書籍,現在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報為可抵稅的開支了。

 

  譯 者  

蘇雅薇

倫敦大學比較文學研究所、臺師大翻譯研究所雙碩士。畢生志向是躲在書頁後面,用自己的筆,寫別人的故事。譯有《弄錯女孩了》、《殺人週年紀念》等書。
半個福爾摩斯迷,翻譯過程不時陷入想找出每個原著彩蛋的無限迴圈。
譯作賜教:pwk07234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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