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邪惡」的書籍和文章目前正熱門。這些作品帶我們見識刑警的偵查作業,領我們一窺法醫的工作內容,並且解說偵緝科學的新方法,所敘述的多半是些兇暴殘忍得令人匪夷所思的暴力行為,而正因為離奇難解而對世人產生了某種吸引力。我們得知了犯罪行為如何在短短一夕之間侵入了普通市民的生活。一般的新聞報導中經常使用像「禽獸」或「怪物」這類字眼來向好奇的大眾描述落網的罪犯,也常帶著千篇一律的訝異來評論罪犯的平凡外貌──彷彿在一般情況下外貌和性格有所關連似的。
而在我和犯罪行為人所做的鑑定訪談中,我一再發現他們往往的確是不顯眼的平凡人,有不少人帶點靦覥,略顯笨拙。簡而言之,那些人就像你和我,在犯法之前曾經努力掌握自己的人生,多少還算平順。無怪乎在一樁轟動的逮捕事件發生後,左鄰右舍總是異口同聲地說:「實在想不到他會做出這種事。他一向都是那麼不起眼,那麼彬彬有禮而且樂於助人。」
然而這樣的罪行何以會發生?和氣的鄰居怎麼會忽然成了暴力罪犯?一個也許不久前才賣了麵包給我們、或是替我們規劃了搭機行程的年輕女子,怎麼會殺死自己剛生下的嬰兒?是什麼促使這些人使用暴力、做出殘忍的事?生活中的何種變故會使得一個人的所作所為違反了社會生活的所有規則,違背了人性的所有價值?
身為司法精神鑑定醫師,這正是我每天都要面對的課題。常有人問我當初何以選擇這門職業。小時候我希望成為外科醫生,完全沒考慮到自己雙手不夠靈巧。而大學裡的一堂精神醫學課燃起了我的熱情,在短短的時間裡,精神醫學在我眼中就成了人類醫學科目中最特別的一科。是心靈使我們成為人類,顯出我們身而為人的特質。
因此,精神醫學和研究人類的其他學科之間交流密切,例如生
物學、心理學和社會科學。司法精神醫學位於精神醫學、心理學、神經科學、生物學、社會科學、犯罪學、警察學和刑法的交集地帶。Forensic 這個字源自拉丁文的forum(意為廣場、劇場、法庭),據此,司法精神鑑定醫師的任務在於提供精神醫學上的知識,供各級法院與機關解答特定的問題。
在狹義上,如今提到司法精神醫學時主要係指針對犯罪行為人所做的精神鑑定和治療,雖然嚴格說來,涉及社會法和民法的精神醫學問題也屬之。狹義上的司法精神醫學醫師治療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就跟其他的精神醫學醫師一樣,但不同之處在於:司法精神醫學醫師在特殊部門或醫院裡治療的就只是患有精神疾病的罪犯,或是說得更確切一點,是那些由於患有精神疾病以致於不具有責任能力或是責任能力顯著降低,才犯下罪行的人。
司法精神醫學醫師的任務在於治療「危險性」,亦即治療罪犯所患有的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礙,以使當事人在未來不會再犯罪。有別於一般的報導,這種治療通常相當成功。我常把司法精神醫學比擬為一種「社會助產士」,它協助當事人成功地跨出走進人生的頭幾步。換言之,司法精神醫學醫師的治療任務一方面有益於在一樁刑事訴訟中交由他治療的犯罪病患,另一方面也有益於社會安全及預防犯罪。
另外,司法精神醫學也是一套細膩的刑法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把患病而不具有責任能力的罪犯以及健康而具有責任能力的罪犯區分開來。古希臘哲人亞里斯多德就已經在刑法上做出了這種區分,認為患有精神疾病、由於精神錯亂或心智混亂而犯罪的人不該受到懲罰。
然而,「有責任能力」和「無責任能力」的分割點在哪裡呢?怎麼樣就算是病態?怎麼樣還算是健康?
身為司法精神醫學醫師,在這本書裡我想藉由挑選出的殺人案例與性犯罪案例來回答這個問題:人怎麼會成為凶手和強暴犯?我舉的例子是警察、檢察官、法官、辯護律師和專家證人每天都要面對並且在法庭上公開審理的案子。我將敘述一些人的故事,這些人原本可能引起我們的好感或同情,卻做出嚴重的犯罪行為,以某種方式損及別人的生命,甚至毀掉了他人的一生。而我希望以應有的公正客觀態度,和淺顯易懂的語言來描述這些犯下罪行的男男女女。
我胸中沒有成見,懷著尊重與禮貌面對被鑑定人,因為我認為這是人與人之間每一次接觸都應該要有的基本態度。另一方面,我的任務既不在於讓對方利用,也不在於低估暴力犯罪行為或加以美化。我也不認為每個人都能用精神治療來「治癒」,即便司法精神病院對於所收容的大多數病患來說肯定能夠提供很好的治療機會。各位將會看見我所敘述的這些案例並非全都發生在明顯可見的悲慘情況中。而各位也會察覺,影響人格發展並造成日後之犯罪的幾乎總是人際關係的情感品質。也就是說,所有的犯罪行為基本上都是十分人性的,並非「怪物」和「禽獸」的行為。
事實上,正因為如此,這些罪行才如此令人心情沉重。
長年的經驗使我明白,讓人成為凶手的原因往往十分平凡:自我憎恨、嫉妒、寂寞或是恐懼──這是我們大家或多或少都熟悉的感受,即使我們並未因此訴諸暴力行為。
當我們明白大多數的罪犯並非另一種人類,明白他們其實只在少數幾個層面面和我們有所不同,我們就能使自己對全體人類的看法更加完整,並且反映在我們的社會政策、社福政策和刑事政策中。同時,我們也會了解到「邪惡」是多麼平凡無奇,了解到人類社會不可能沒有惡,也體認到,正因為如此,一個社會必須保持其人性。
《告訴我,你為什麼殺人》司法精神醫學專家眼中暴力犯罪者的內心世界
出版時間︰2017.07.06
作者︰娜拉‧塞美 (Dr. med. Nahlah Saimeh)
定 價︰320元
平凡一如你我的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殺人凶手?
毒死久病妻子的深情丈夫、扼殺新生兒的未婚媽媽、陷入妄想幻覺的弒母暴徒……
司法精神鑑定醫師執業生涯中最真實的九則案例回顧,
探測罪犯與凡人、瘋狂與理智、異常與健全之間,最幽微模糊的距離
臺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 楊添圍醫師─專文導讀
法操司想傳媒─推薦
「不,不,不!這不可能發生,不可以發生,沒有發生。就這樣,沒有什麼好說的。如果有什麼討厭的事,我最會的就是置之不理,然後那件事對我來說就真的不存在了。」
──坦妮雅‧葛羅特鮑姆,二十歲,實習售貨員,兩度殺死自己剛生下的嬰兒藏在家中櫥櫃裡。
「妳懂嗎?我突然就懂了!我明白了那件事其實已經進行了好幾年……我媽和我爸那幾年都在設法對我下毒。他們必須接受懲罰。」
──哈尤‧許尼特格,二十四歲,大學生,砍殺母親二十六刀致死,被逮捕時正準備刺死父親。
當兇殘變態的罪案發生時,如何判斷犯人是因精神疾病身不由己,或是清醒理智地執行犯罪計畫?
探討犯罪者的心理狀態與成長環境,是幫助我們更了解邪惡的成因,或是導致「你我都推了一把」的卸責?
本書作者娜拉‧塞美是司法精神醫學專家,為了協助法庭判斷犯罪行為人的責任能力,她與殺人搶匪、強暴犯、恐怖情人……等形形色色的犯罪者對談,深入他們的內心世界,探觸他們的生活史與作案動機,並以冷靜不偏頗的態度,帶領讀者瞭解她經手過的案例,思索那些原本平凡普通、甚至親和討喜的男女老少,在何種狀態下會採取血腥殘酷的暴力手段,一夕間毀滅掉自己與別人的人生?
旁觀者心想「受害者也有責任」的時候,思考模式其實跟暴力罪犯如出一轍?
所謂正常人與犯罪者之間,有多少令人不安的共同點?
推理小說、犯罪影集時常渲染變態殺手的喪心病狂、邪惡殘虐,報章媒體也喜歡將謀殺犯描繪成「禽獸」或是「怪物」,但是,在作者敘述的九個案例中,我們卻一再看到,許多惡行重大的暴力罪犯的性格、舉止、成長背景、生活方式和一般人基本上並無二致。這些人外表尋常,一如你我,為何他們會是犯下駭人罪案的凶手?是什麼樣的原因驅使這些人走上末路?
「我堅決反對把那些犯下嚴重罪行、深深傷害了他人的人視為泯滅人性的妖魔。我在做精神鑑定時,面對的從來不是怪物。事實上,作為人類,我們彼此間的共同點遠遠多過差異。而正因如此,正因為我們都是用同一種木材刻成的,只在細微的紋理上有所差別,我們必須認出那些犯下醜陋罪行的人也是人──從而在其中也認出我們自己。」──摘自本書後記
目錄
導讀:精神鑑定的他山之石
前言
黑暗的幻想──忠實可靠的丈夫突然殺死患有多發性硬化症的妻子,是照護壓力逼這對曾經恩愛幸福的夫妻走向絕路?
名錶愛好者──為了蒐集名錶,殺害行將就木的老人奪取財物,對自戀型人格者來說,也是很合理的?
保密至死──即將分娩的未婚媽媽為什麼持續否認懷孕的事實,不惜殺嬰也要假裝胎兒不曾存在?
在死後合為一體──僅僅一句話,就讓固執專一的中年男子成為以殺人和自殺挽回分居妻子的絕望凶手?
假如她死了,我會好過一點──為什麼離婚、保護令和親友支持系統都阻止不了恐怖情人實現終極的佔有慾?
他反正已經死了──入室行竊的流浪漢「隨手」勒殺了恰好在家的老人,是成長環境或是腦部神經結構讓他感受不到絲毫悔意?
我不知道我還想不想出去──他知道他毀了那三個女人的人生,而仍堅信自己對於衝動束手無策,他還值得享有回歸社會的機會嗎?
強暴程式──獨居女子堅稱死在她刀下的鄰居曾透過電腦程式對她進行性侵害,如此荒誕的殺人動機會在法庭上引發什麼風波?
懲罰是必要的──優秀的大學生性情丕變、殘忍地謀殺了親生母親,為什麼即使有求診於精神科的紀錄,仍不能防患這樁人倫悲劇於未然?
後記
作者
娜拉‧塞美 (Dr. med. Nahlah Saimeh)
於一九六六年出生於德國的明斯特/威斯特法倫,醫學院畢業後完成精神醫學及心理治療的專科醫師訓練。她的專業領域是司法精神醫學,近十多年來任職於此一領域的主管階層,目前在一所高度戒護的司法精神病院擔任院長。身為司法精神鑑定醫師,她的職責是研判犯罪行為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並且針對其威脅性與再犯可能作出預測。她的鑑定對象以暴力犯罪者與性犯罪者為主。
譯者
姬健梅
台灣師範大學國文系畢,德國科隆大學德語文學碩士,輔仁大學翻譯研究所中英文組,從事翻譯多年,近期譯作包括卡夫卡三部長篇小說《審判》、《城堡》、《失蹤者》以及介紹委內瑞拉「系統教育」之《把音樂帶給全世界的孩子》。
審訂者
楊添圍
1963年生,臺北艋舺人。高雄醫學院醫學系畢業後,在臺北市立療養院完成精神科住院醫師訓練,目前為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精神科主治醫師。2015年9月中開始兼任院區院長。
為了探索犯罪學與精神疾病相關性,2007年取得臺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碩士學位。除了一般精神疾病的診療工作之外,最主要熱衷於司法精神鑑定的工作,以及司法精神醫學的教育訓練。偶而亦在臉書上發表精神醫學、異常行為以及犯罪相關的網誌。
著有《以瘋狂之名:英美精神異常抗辯史》,並曾與周仁宇醫師合譯《人我之間:客體關係理論與實務》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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